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撤销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登记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23-03-07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曹波举报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冒用曹波的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一案,依法作出《关于撤销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登记的决定》(长经开管决定〔2023〕1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第三条第五款“登记机关应将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送达冒名登记的公司及被冒用人。在调查过程中已发现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该公司”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期满视为送达。当事人也可以持有效证明直接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取《关于撤销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登记的决定》。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撤销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登记的
决 定
长经开管决定〔2023〕1号
当事人: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470097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向阳路1号金科时代中心第3A幢1817
经查,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19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系冒用曹波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湘湖大司鉴[2023]文鉴字第5号)等相关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现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湖南艾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办理的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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