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信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6万片匀胶铬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07-06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智信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6万片匀胶铬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20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智信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6万片匀胶铬版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线未来智汇园11#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智信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智信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线未来智汇园11#栋,建设年产56万片匀胶铬版生产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22.22m2,11#栋共计5层,其中1~3层为生产区域,4~5层为办公区,危废暂存间与一般固废暂存间分别位于1层的西南角与南部。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匀胶铬版56万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抛光废水及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未来智汇城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榔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浏阳河;抛光废水经沉淀池、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限值及表4中三级标准后,清洗废经缓冲池、浓水及反洗水稀释、活性炭过滤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限值及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榔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浏阳河。 2. 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及涂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经连接封闭水池的管道收集后,利用风机引至建筑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经多重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利用风机通过连接涂胶机的管道引至建筑顶排气筒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3. 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设备经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物业运送至园区生活垃圾站,再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包装材料、镀膜工序前的废弃工件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交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物业运送至园区生活垃圾站处置;废弃化学原料包装、镀膜工序后的废弃工件、废光刻胶、清洗酸碱废液、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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