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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规F06-R03-01、F06-R03-02和F06-R24地块 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11-16

来源:长沙经开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规F06-R03-01、F06-R03-02和F06-R24地块规划修改利害关系人: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规F06-R03-01、F06-R03-02和F06-R24地块规划修改的申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根据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修改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规F06-R03-01F06-R03-02F06-R24地块规划修改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规划修改前地块控规指标为:

F06-R03-01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3058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建筑控高<100米。备注:1.忠武天然气管道改迁后方可作为规划实施依据,相关安全责任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2.F06-R03-01、02地块商业和居住用地面积及控制指标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地块界线可根据方案进行调整。

F06-R03-02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302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建筑控高<36米。备注:1.忠武天然气管道改迁后方可作为规划实施依据,相关安全责任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2.F06-R03-01、02地块商业和居住用地面积及控制指标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地块界线可根据方案进行调整;3.按不低于20%建筑面积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F06-R24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535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建筑控高<36米。备注:1.忠武天然气管道改迁后方可作为规划实施依据,相关安全责任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2.按不低于20%建筑面积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规划修改后地块控规指标为:

F06-R03-01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608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容积率≤1.4,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建筑控高<54米。备注:1.忠武天然气管道改迁后方可作为规划实施依据,相关安全责任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2.仅用于建设非营利性民办外籍子女学校;3.项目建设应满足环保要求。

F06-R24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535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建筑控高<36米。备注:1.忠武天然气管道改迁后方可作为规划实施依据,相关安全责任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2.按不低于20%建筑面积配建公共租赁住房;3.在地块整体开发容量不变的前提下,本地块配建的公共租赁用房规模应在原不低于20%建筑面积基础上增加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规》F06-R03-02地块转移过来的不低于12091㎡的建筑面积。

附图名称:规划修改前后对比图。   

图纸数量:共4张。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在现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上述修改内容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申请听证的,可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欧阳野          

联系电话:0731-84020069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



规划修改前后对比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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