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6日-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3-13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6日-3月1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1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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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长环评(长经开)〔2023〕11号 | 大陆汽车系统(长沙)有限公司新建工厂项目 | 2023年3月10日 |
2 | 长环评(长经开)〔2023〕12号 |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廖家祠堂水厂次氯酸钠系统改造项目 | 2023年3月10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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