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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红象电池有限公司锂电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5-26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三一红象电池有限公司锂电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20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三一红象电池有限公司锂电池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经开区三一智联重卡零部件和工程机械扩产项目A地块1号厂房

建设单位

三一红象电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伯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三一红象电池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蓝田大道31号三一智联重卡零部件和工程机械扩产项目A地块1号厂房,占地面积5030.58m2,新增夹层面积2531.55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562.13m2。用于主要从事电池的研发及测试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与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车及工程机械建设项目的生产废水共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②实验室生活污水、生产清洗废水依托“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3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环境:①NMP废气设置1套冷凝回收+喷淋吸附装置处理,由20m高排气筒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非甲烷总烃标准(50mg/m3)后排放(1#排气筒);②电解液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非甲烷总烃标准(50mg/m3)后排放(2#排气筒);③车间投料粉尘经过集气罩+布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呈无组织达标排放,其中四周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颗粒物标准(30mg/m3)。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机房隔声,风机进出口采用消声器或消声风管处理等,压缩空气站设隔声门窗及墙体吸音材料,风管与设备均采用软连接。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NMP回收液暂存于NMP回收液储罐,集中放置NMP储罐区,交由厂家回收再生。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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