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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11-17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20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90号未来智汇园3栋102-602室

建设单位

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东六路南段90号未来智汇园3栋102-602室建设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244.24平方米,主要以健康人血样、鼻黏膜组织为样本,进行细胞的提取、传代、储存和制剂制备,对细胞培养和细胞制剂的生产工艺不断进行优化,并为客户提供干细胞储存服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实验过程中挥发的气溶胶粒子经生物安全柜中的高效过滤网器过滤后引至室外排放;项目实验区域采用洁净车间,挥发的有机废气经空调高效过滤器通风净化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标准。

3、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厂房内各种高噪声设备和区域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的同时,加强隔声、减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废弃一次性实验耗材、废滤芯、废紫外线灯管、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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