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车改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11-17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车改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20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车改装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236号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北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卓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236号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建设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车改装生产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72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作业区、装配区、原料存放区、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可改装300台专用车/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外排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下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沉降于地面,经人工清扫收集后作一般固废处理,飘逸在车间外环境的颗粒物很少,本项目外排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回收或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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