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11-20
来源: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8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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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长环评(长经开)〔2023〕58号 |
敷尔敏(湖南)药业有限公司大健康产业(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消字号及美妆产品生产)项目 |
2023年11月8日 |
2 |
长环评(长经开)〔2023〕59号 |
磐吉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 |
2023年11月8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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