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城建公司会议室党建室档案室改造工程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11-13
来源:财政金融局
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城建公司会议室党建室档案室改造工程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XXM-2023115(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2、委托代理编号:JZD-HNCSCG23-79;
3、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城建公司会议室党建室档案室改造工程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总预算金额:278768元;
6、最高限价:270404.96元;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一、长沙经开区城建公司会议室党建室档案室改造工程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278768 |
278768 |
9、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1)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
2)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轻工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其他说明
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获取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3个工作日)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731-84873946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二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薇(项目负责人)、黄小溪、江林芳
电 话:0731-85252066、15802599645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
九、监督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话:0731-8402009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